超经营范围了到底能不能开票?今天我统一回复!
发布日期:2021-03-01 浏览次数:0
有不少会计担忧啊:超出经营范围的应税收入,能自行开票吗?今天小鸿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下如何解决这个难题。
根据国务院令第587号的规定,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,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;特殊情况下,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。
由此,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,除国家有命令禁止销售的外,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,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。
政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587号)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款项,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;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。
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,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。取得发票时,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。
有税种且有对应征收品目的,可以根据实际发生业务据实开具发票。
无对应税种则需到前台核定税种,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,增加相应征收品目。
建议及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,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,应当及时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。
无法在开票系统开具相应税率的发票?
如果企业发生了经营范围外的业务要自行开具发票,但是开票系统没有这个业务对应的税率,那么就必须带税盘去重新发行,重新发行税局则会看是否有做税种和品名核定。
开出发票后申报出现异常?
现在开票系统其实基本所有税率你都可以选择开具,自行开发票是可以开出来的。但是,税务局对每个企业都有核定税种和征收品目,设置了和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检查。
比如一个小规模纳税人,本身范围是销售货物类和安装相关服务,税务局核定的增值税征收品目就是销售货物和安装相关服务,并没有核其他的。如果征收品目和申报表有勾稽检查,那么就算自行开具了3%的广告服务发票,在申报时候可能系统会提示申报异常信息:您开具了广告服务类发票,没有查询到对应的税费种认定,请前往大厅补充。
这个情况就是纳税人自行开具了广告服务的发票,但是申报表检测到纳税人没有相应的税种核定,不让填表,所以处理办法还是需要去税务局核定相关的税种和税目。
不改营业执照不核定?
如果企业能自行开具相应税率发票,申报表也没设置障碍,所在地区也没有明确规定禁止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,对于偶然发生超经营的业务,自行处理就行了。
如果你遇到选择不了相应税率,或者说不能申报情况,这种情况还是的去税局增加相应品名类目。
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偶然发生超经营的业务,向税务局说明情况后都应该没问题,前提是临时偶发业务,如果你是经常性发生的业务,那应该先行变更工商登记,就算税务局给你增加了品名,你长期超经营范围经营在工商管理层面也是有风险的。
政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二条经营范围: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,并依法登记。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,改变经营范围,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。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,应当依法经过批准。
政策依据: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)第十七条 :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,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,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、资料,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:
(一)工商登记变更表;
(二)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;
(三)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(登记证正、副本和登记表等);
(四)其他有关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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